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含新疆境内大巴、火车、7座商务倒短车
2、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及景区必乘的小交通(以上均含首道大门票、本产品为包租专列模式,此团价格为打包优惠后的价格,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学生证等其他证件,不再享受优惠或退费。敬请谅解!)
3、住宿:5 晚列车+7晚地面酒店 ,如出现单男、单女需客人补房差。
4、全程网评4钻酒店+3晚升级5钻酒店(部分舒适型酒店)
5、参考酒店:乌鲁木齐:瑞豪、兵旅昆仑或同级;贾登裕:森海、仙峰、格林鹿港、四季休闲、白桦林或同级;伊宁:海棠国际酒店、中亚国际大酒店、嘉会或同级;巴音:阿木尔赛汗、百胜酒店、雪域酒店、欧歌德酒店或同级;塔县:欧罗巴、迎宾馆或同级;喀什:徕宁或同级。
以上酒店为参加备选酒店或同级,旅游旺季等特殊情况下,因房源紧张或政府为公众利益征用,在各选酒店都不能确保入住的情况下,旅行社会安排不低于备选酒店档次的酒店(同级酒店)。第一个晚上如不入住行程内酒店, 则费用不退。
6、用餐:全程12早22正(正餐+特色餐 正餐 8 菜 1 汤 1 主食,十人一桌,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放弃不退餐提前预订,精心准备,不吃不退费用)
陆地早餐为酒店自助早/桌餐,列车早餐餐标为 30 元人,正餐为50元/人 陆地正餐餐标为:50 元/人,特色餐餐标 70 元/人
7、导游:全程陪同工作人员+当地地接导游服务。
8、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1、本产品为目的地参团产品,不包含出发地至目的地往返机票、火车票。
2、个人消费不含及行程内包含之外的所有费用不含。
3、火车上、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4、 自由活动期间的用车服务;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报名条件:
凡身心健康,乐观向上者均可报名,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参加,如有隐瞒病情者后果自负,且病情严重者我社有权劝退或终止合同。 70 周岁以上需半年内体检报告、直系亲属陪同。
1、出发时间以铁路总公司调令为准,如专列提前或延后出发,本社提前 7 天通知;如专列无法开行,本社提前 7 天通知,上述原因本社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此线路行程强度较大,预订出行人需确保身体健康适宜旅游,如出行人中有 70 周岁(含)以上老人、须至少有 1 位 18 周岁—60 周岁直系陪同方可参团,敬请谅解!
3、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应由客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4、最晚在出行前 1 天您将收到出团通知书或导游的确认电话,敬请留意,保持电话畅通。集合时间请以出团通知书或导游通知为准。
5、如因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运力调配、航权审核、机场临时关闭、天气原因、航空管制等,导致航班取消或延期的,旅行社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办理变更事宜,如产生差价,多退少补。
6、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确实无法执行原行程计划,对于因此而造成的费用变更,我社实行多退少补,敬请配合。
7、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敬请谅解。
8、 因当地经济条件有限,交通、酒店服务及设施、餐饮等方面与发达城市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敬请谅解。
9、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未经领队/导游同意,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离团。经领队/导游同意后,您应签署离团责任书,并应确保该期间内人身及财产安全。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您自行放弃,已实际产生损失的行程,不退任何费用。
退改规则
《旅游专列特别说明》
1、专列具体开行时间以铁路总公司及铁路局调度命令为准,具体行程安排以旅行社最终的出团通知为准。
2、如遇到火车晚点、汽车塞车、天气、政治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后果按《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办法执行。
3、请游客在当地服务有何不满意之处,敬请及时告知我社全陪导游或者地接导游,以便在现场核实,及时处理。
4、为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请游客在游览结束之前,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游客服务质量反馈书》,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以及与意见单不符合的投诉。
5、赠送项目因为时间、天气等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费用不退。
6、我社赠送旅游旅游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只受理年龄 3 周岁-75 周岁的游客,具体标准参照相应的保险条款,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具体赔付责任、赔付标准、理赔由保险公司负责解释和履行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以及原发性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 。由自身疾病及原发性疾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发生意外治疗费用均由游客自行垫付,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不同年龄保险赔付金额不同。
7、空位损失:专列属于包车性质,组团社提前交款买断销售。一经预定则无法退回定金,旅游者在团队出发前向旅行社提出退团,旅行社则扣除铺位损失:蓝钻四人间8000元/铺,蓝钻二人间16000元/铺(该费用仅为铺位损失费不为票价全款,我社有继续用该铺的权利,敬请谅解)。在扣除专列铺位损失后,其余费用扣除标准为:
出发日期前 15-29 天收取扣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 50%
出发日期前 1-14 天(含)收取扣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 85%
出发日当天取消的收取扣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 100%
专列系包车性质,合同签订后车票不办理改签、分乘、变径或退票。
8、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行程,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行程中遇天气
原因,航班取消,道路塌方等自然灾害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理!
9、以上行程供参考,届时在保证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专列时刻点对行程顺序做出相应调整;专列具体开行、抵离时间以铁路局最后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若专列晚点或早到,旅行社并无违约,负责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并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但不承担经济赔偿;因专列政策性原因或者组团人数未达到专列人数,使专列未能成行,则改走正班车或者全额退款。
10、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造成实际损失的我社不退费用。
温馨提示
出行时间以乌鲁木齐铁路局调令为准,前后日期有可能微调,一般提前 2 周可以确定;
新疆旅游注意事项:
1、新疆属于大陆性干旱气候早晚温差较大,可达到 10 至 15 度左右差距,一般来说夏季旅游仍需准备外套或羊毛衫。新疆气候干燥且风沙大,部分地区海拔较高,紫外线照射强烈,建议您多注意饮水,带好防晒物品。
2、新疆线路长,景点分散。故乘车时间长易疲劳,请您作好吃苦准备并注意休息。
3、新疆天山南北长线旅游,景色迷人,但大多数地区相对发达城市比较落后,部分住宿无法提供冲凉洗澡,用餐较简陋,敬请谅解。
4、新疆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各少数民族有其独特的宗教信仰, 请游客注意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5、旅游景点里面常有很多小的商贩,买东西一定要注意,尽量不要发生口角。
6、新疆与各地有两小时时差,旅游活动通常安排在 10 :00—22 :00 之间。
7、在新疆旅游时部分景点须您下车行走、爬山或骑马,建议您最好在出发前准备一双舒适便于行走的鞋。
8、新疆素有“瓜果之乡”之称,到新疆吃水果是一大乐事,但千万注意不要在吃完水果后喝热茶,以免造成腹泻。
9、新疆物产丰富,少数民族土特产及手工艺品也堪称一绝。但请游客注意,当地客运民航及铁路对维吾尔民族工艺小刀有禁运的规定。
10、新疆及西北地区气候干燥、多风,早晚温差较大, 山区气温变化较快,应多喝水。随身需准备长袖衣裤、墨镜、太阳帽、防晒霜、润唇膏、雨伞、旅游鞋、药品(感冒药、晕车药、胃药等);如水土不服,还可带少量茶叶和食盐。出行前注意天气预报,酌情携带衣物。新疆伊犁地区草原多为丘陵状,海拔都在 1700—3000 米之间,如有心脏病,及气喘病的客人来时应自带必备药品;
11、新疆瓜果糖份较高,肉多味美,但要少食,以免上火;
12、新疆属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秩序稳定,治安情况良好,多数主体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忌食猪肉及猛禽和未放血的牲畜肉食,也忌在伊斯兰教信徒面前说猪及大肉等,所以饮食多为牛羊肉,蔬菜种类也较多;
13、新疆地区与内地的时差约为 2.5 小时左右。夏季早 6:30 天亮,晚 22:30 天黑。景区开门时间一般为 08 :00 分左右。宾馆最早 07:30 分有早餐。用午餐时间大约在 13:30—15:00 之间,晚餐时间在 19:30—21 :00 之间,若有胃病及低血糖等不能爱饿的游客请提前自带小食品;
14、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旅行社不承担旅游者随身携带财物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15、在所有景区购物,一定要按自己所需选购,导游宣传只供参考,购物后果自负,旅行社不赔偿购物损失。新疆地区购物计量单位为公斤制;
16、旅游团在游览期间凡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耽误游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客人自己承担;
17、如有宗教信仰的游客,在游览景点当中会出现算命,烧香等自费活动,请自行斟酌, 以免产生费用损失;
18、西北地区,经济较内地省份落后,故旅游中吃、住、行等方面无法与沿海大城市相比较,请您理解。
19 、 1.2 米以下儿童价格标准划分说明:含当地车费,导服费,正餐餐费;
不含住宿、列车铺位、景点门票。
保险信息
旅行社责任险。
其他信息
《注意事项》
乘坐火车注意事项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的公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为维护铁路公共安全,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旅行,现将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公布如下:
(1)请勿携带枪支、子弹类。
(2)请勿携带爆炸物品类。
(3)请勿携带器具: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
(4)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请勿携带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6)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7)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 20 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 120 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 2 小盒;普通打火机 2 个。
(8)其他禁止和限制旅客携带物品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办理。
(9)违规携带上述物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